第二节 处罚
在车辆管理者和司机的博弈游戏里,司机永远都想着少干活、多拿钱,企业又总是追求着以最低的成本付出取得最大的回报,双方总是存在着利益的冲突。
制定合理的制度来激励司机有利于公司的行为,同时处罚那些损害公司利益的司机,这是大家的共识,但处罚又往往是非常难于把握的管理要点。
那如何把握好这个度呢?主要有以下几点:
1、 制定考核指标的时候必须考虑数据来源的合理性、公正性和可验证性
要更多的依赖技术手段获取考核数据。因为技术手段比人为操作更多的带来数据的及时性、合理性、公正性和可验证性。技术设备没有人的懒惰、偏见和私心,保证了数据的及时获取、合理公正。为了应对少数司机的抵赖,使制度落实并带来应有的管理效果,考核数据的可验证性是非常必要的,就是说你用以作为处罚依据的证据必须是有据可查的,不能仅凭猜想臆断,尽管你的分析判断非常合乎逻辑。处罚好比是社会管理的法庭判决,证据不足作出的处罚会给管理者带来更多的麻烦,特别是对管理者的权威损害严重。很多时候证据不足是因为管理手段落后,这时候你不能感叹人心不古,只能针对事故亡羊补牢。
2、制定“游戏规则”(制度)是为了达到司机和公司利益的平衡,偏向任何一方都是不能长期维持的
新技术的应用必须有适当的制度来匹配,不能为了炫耀企业实力搞“技术包装”。因为技术是管理者获取被管理者行动细节的手段,技术变化必然引起管理者关注点的转移。比如关于里程统计,过去采用记录车上原装的里程表的方式来获取司机的里程数据,为了保证数据的真实和准确,管理注重于防止司机私自调表、按轮胎磨损修正里程误差等,但如果以GPS里程统计则无需关注这些很难控制的因素,只将里程表作为一种辅助验证手段。
3、保持制度的弹性,给调整留出空间
不要让制度成为一成不变的教条,保持弹性是应对司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有力工具,但要注意弹性不是对制度的随意解释,而是保持随机应变的能力。对于制度未涉及到的(管理者失察+司机“创新”)对公司利益危害的行为,可能后果非常严重,但依据现有的制度你没有理由处罚司机,那么就适用管理者承担大部分责任的方式来处理并立即修正现有管理制度,如果因为管理者不愿承担责任就采取既往不咎的办法来处理,有可能导致更多的意外发生,因为“创新”没有代价!而且管理的漏洞也不会及时堵上。
4、奖励(当然是金钱和福利)与惩罚并行,并控制好惩罚面不要过大
只罚不奖的制度注定会失败的。这种过度强调公司利益的制度严重打击了司机作为行为主体的能动性,使司机在无法得到善行奖励的情况下冒险违规获利,如果这种现象得不到有效遏制就会很快蔓延,成为企业管理的灾难,最终导致游戏结束(企业无法经营或企业采取极端手段大量辞退司机)。在有奖励的前提下,要以“奖多罚少”的原则来控制惩罚面不超过司机群体的一定比例(这个数据可以根据不同企业不同时段的情况来定,如司机平均收入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就可以适当高点儿,反之就要低),否则会导致司机利他行为趋于减少的后果,走向管理者期望的反面。
